近两日,纤维板期货放量上涨,引发市场关注。1月10日,大商所发布《市场风险警示公告》,提醒市场参与者理性合规参与。公告提示,《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九条规定,个人客户交割月份持仓限额为0手;《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管理办法》第六条规定,个人客户持仓不得交割。目前纤维板期货2402合约已临近交割月,个人客户参与存在较大风险。大商所正在根据纤维板期货2402合约监控情况,对部分账户交易行为进行调查,并将在市场监管中坚持“零容忍”,发挥五位一体监管协作合力,加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调查、认定,对违规行为一经发现,严肃查处。
与此同时,为更好地发挥期货市场功能,服务纤维板产业发展,大商所当日相继发布了《关于扩大纤维板部分指定厂库标准仓单最大量的公告》以及《关于公开征集纤维板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公告》。
根据上述两则公告,广西得力木业开发有限公司的纤维板期货标准仓单最大量由7500立方米扩大至18000立方米,日发货速度由500立方米扩大至1200立方米。绿洲森工(淮南)有限公司的纤维板期货标准仓单最大量由4500立方米扩大至7500立方米,日发货速度由300立方米扩大至500立方米。上述事项自即日起生效。
此外,大商所还公开征集纤维板期货指定交割仓库。根据公告,申请企业应为位于广西、广东、山东、安徽、江苏、四川、河北、河南、湖北地区的纤维板生产和仓储企业;申请成为指定厂库的企业应满足注册资本≥1000万元,净资产≥1000万元,设计加工≥300立方米/天,实际加工≥200立方米/天的要求;申请成为指定仓库的企业应满足注册资本≥1000万元,净资产≥1000万元,总库容≥3万平方米,最低保证库容≥0.3万平方米的要求。其他条件及申报材料参见《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资格与监督管理规定》第二章。符合申请条件且愿意开展纤维板交割业务的企业可将相关材料寄(送)至大商所。大商所将根据申请材料和现场考察情况,择优选用。
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,我国纤维板类产品产量稳定,大型生产企业产能占比约为四成。根据《中国人造板产业报告2022》数据,2021年我国纤维板类产品产量为6417万立方米,同比增长3.1%。生产线分布在全国25个省份。本次大商所征集交割库地域产能4441万立方米,约占全国的82.9%。2021年年底,全国保有纤维板类产品生产企业376家,平均每家企业生产规模14.2万立方米/年,同比增长2.5%。大型生产企业及集团34家,产能为1935万立方米/年,占总产能的36.1%。
另据了解,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24年本)》,将单线5万立方米/年以下的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装置列入限制类,将于2024年2月1日施行。该项要求与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9年本)》一致,未进行调整。据统计,截至2021年年底,全国保有142条连续平压纤维板生产线,合计产能达3037万立方米/年,平均计算单线产能21.39万立方米/年,大多数生产线远超限制类要求。(期货日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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